当我们说疼痛时,究竟是在说什么


疼痛是临床上最常见的症状之一,是机体受到伤害性刺激时产生的感受性反应,是人类健康受到威胁的信号,也是引起机体防御和保护的生理机制。

显而易见的疼痛通常来自外部伤害和明确的病症,如摔跤、骨折、扭伤、烫伤、皮肤破损……等等,病因明确。治疗方法也通常是“头痛医头,脚痛医脚”,疗效确切。而神经病理性疼痛往往病因不明,而疼痛的程度却同样难以忍受。如典型的原发性顽固三叉神经痛,虽然目前病因未明,但通过对症治疗,绝大部分患者可以消除疼痛,生活如常。

同时,还有很多患者深受慢性疼痛困扰。上医院检查却毫无异状。令医生束手无策,治疗无方。有些甚至被诊断为精神疾病。他们不但深受剧烈疼痛的折磨,还要承担来自家庭、社会等多方面的猜疑与不解,生理心理备受煎熬。导致患者抑郁、丧失生活的勇气。

为了帮助患者消除疼痛,全世界的医务工作者都在不断地努力。年,美国疼痛学会主席JamesCampbell提出将疼痛列为第五大生命体征;年亚太地区疼痛论坛提出“消除疼痛是患者的基本权利”。年第10届IASP大会与会专家达成共识——慢性疼痛是一种疾病。国际疼痛学会从年起将每年的10月11日定为“全球征服疼痛日”。免除疼痛,是患者的基本权利。

而今,世界卫生组织将疼痛确定为继血压、呼吸、脉搏、体温之后的“第五大生命体征”,对疼痛的研究越来越被重视。需要强调的是,慢性疼痛是一种疾病不仅仅在于疼痛本身,更重要的是在慢性疼痛中,长期的疼痛刺激可以促使中枢神经系统发生病理性重构,使疼痛疾病的进展愈加难以控制。而及早控制疼痛,至少可以延缓这一过程的发展。另一方面,对于患者而言,慢性疼痛也不仅仅是一种痛苦的感觉体验。调查研究显示,慢性疼痛可以严重影响躯体和社会功能,使患者无法参与正常的生活和社交活动。

从医学伦理学和尊重人权的角度出发,每一个医务工作者都应该充分认识到患者有陈述疼痛,得到完善镇痛、受到尊重并得到心理和精神上支持的权利和知情权。临床上应加强对疼痛的重视。只有正确地认识疼痛,才可以正确地进行评价和治疗。

年9月18日,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疼痛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,医院彭胜院长荣誉当选为首届常务委员,在四年的任期中,彭胜院长将在他所最擅长的三叉神经痛领域贡献一己之力,在三叉神经痛等慢性疾病的病理基础研究、电生理检测、药品、疗法与技术的创新与推广等方面添砖加瓦,为中国疼痛学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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